扬子鳄保护区南陵保护站保护监测业务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5/10/11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扬子鳄保护区南陵保护站保护监测业务用房地块
占地面积:431.18m2
地理位置:南陵县弋江镇沿河村
土地使用权人: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为农用地(林地和耕地)
未来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过程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5 年 8 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历史用途一直为农用地使用,没有工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固体废物堆放记录,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化工、农药、冶炼、焦化、电镀、制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重污染企业。2025 年在地块外西南侧距离地块 380m 处新建了一座中化石油弋江镇加油站,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开业,因其距离本地块相对较远,建成时间较短,未发生过石油泄漏事故,污染物迁移进入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2025 年 8 月 20 日,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表层土壤中的 VOCs、重金属(锌、铬、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进行过土壤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锌、铬 ) 的 检 测 结 果 均 未 超 过 《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筛 选 值 和 管 控 值 》(DB4403/T67-2020)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VOCs 检测结果含量较低,检
测结果无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及其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