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5/10/11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南陵县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地块
占地面积:1141m2
地理位置:南陵县何湾镇呈祥村
土地使用权人: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为呈祥敬老院宿舍楼、消防水池和绿化用地
未来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因历史原因,南陵县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用地范围内部分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其土地使用性质仍为呈祥村的村集体农用地,现为建设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需要,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需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南陵县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供地手续,依据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南陵县何湾镇社会福利中心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的说明》可知,调查地块被调整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过程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5 年 8 月至 9 月。根据调查情况,2012 年前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使用,2012 年至今地块内为呈祥敬老院宿舍楼、消防水池和绿化用地。地块历史上没有工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固体废物堆放记录,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化工、农药、冶炼、焦化、电镀、制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重污染企业。2025 年 9 月 11 日,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表层土壤中的VOCs、重金属(锌、铬、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进行过土壤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锌、铬)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67-202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 检测结果含量较低,检测结果无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及其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后期地块用地规划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