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经济开发区嘉兴合作产业园科研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5/7/28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含山经济开发区嘉兴合作产业园科研中心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1671.97m2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镇黄塘坳村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性质:龙台村村集体用地(农用地)

未来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6月。根据调查情况,2025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耕地、林地和道路)和居住用地使用;2025年至今,地块内自建房已拆除,地块主要为农用地(耕地、林地和道路)使用。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没有工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固体废物堆放记录,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露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500m内的敏感目标有农田,无化工、农药、冶炼、焦化、电镀、制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重污染企业。位于地块外南侧有3家机械制造公司和4家环保企业,从事机械制造和环保设备制造等生产活动,污染影响较小,对本地块无明显污染物迁移途径,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潜在污染隐患。20256月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使用XRFPID对调查地块的表层土壤的金属指标(镍、铜、铅、镉、汞、锌、铬)、无机物指标砷和VOCs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发现,地块内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的重金属镍、铜、铅、镉、汞及无机物砷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铬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ID检出的VOCs数据较低,检测结果无异常,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发现污染物超标现象。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无潜在的污染物迁移途径,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潜在污染隐患,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